广东省快递行业自律十问十答


一、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能否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

答:不能。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除外)。

二、快递企业野蛮作业、私拆快件、泄露信息、违规收寄等违法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野蛮作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私拆快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泄露信息:根据《邮政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收寄:根据《邮政法》第七十条规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快递企业应如何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答: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寄递渠道三个100%制度,严防禁寄危险物品和非法出版物流入快递渠道,加强对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重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通信、信息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快递企业违规收寄了违禁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根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快递企业能否擅自扣押、隐匿快件、偷盗快件内物品?如有这些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不允许。对快递企业擅自扣押、隐匿快件、偷盗快件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六、快递业务员职业守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快递业务员职业守则内容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团结协作、准确快速,保守秘密、确保安全,衣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奉献社会。

七、快递企业该如何做到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答:快递企业应严守法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执行公开的价格标准,自觉维护快递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采取统一的快递品牌形象;培养快递员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快件到达的及时性,为客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优质”的服务。

八、快递企业对不执行统一收费标准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快递企业应对下属各级公司和网点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规收费情况,可通过责令整改、经济处罚、内部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理。

九、快递企业是否允许低成本揽收快件、以包代管、加盟代理网点私自制定价格?

答:不允许。快递企业须执行统一的价格标准,并对加盟代理网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十:快递企业是否可以接收社会和其他快递企业员工“卖件”,尤其是以低于本企业对外公布的价格标准的“优惠”低价接收“卖件”?

答:快递企业应执行统一的价格标准,禁止下属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收社会和其他快递企业员工“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