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明确邮政领域三个层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省级财政事权、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市县财政事权三个层面明确了邮政领域相应事权和支出责任,为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利好。

  《实施方案》强调,要按照中央改革要求,科学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改革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划分模式,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利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在省级财政事权方面,省级负责省级邮政履职能力建设,省级承担省级负责事项的相应支出责任。

  在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方面,一是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等相关职责及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除中央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责任。二是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邮政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和其他邮政公共服务等相关职责及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除中央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责任。

  在市县财政事权方面,市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及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履职能力建设。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履行好提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二要落实支出责任,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由市县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安排,确保市县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级财政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三要完善配套制度,促进规范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系统梳理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方面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抓紧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程,逐步实现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规范化。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完善市以下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指出,《实施方案》对邮政领域履职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广东省的具体细化和落实,有利于解决全省邮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有利于邮政快递业更好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邮政管理工作和邮政快递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下一步,省局将组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的指导意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宣传贯彻,深化与地方的工作衔接,稳步推动邮政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打通政策红利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