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签发第2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广东省快递业发展迅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全省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均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比重均超过1/4,快递业从业人员超50万人,9个城市快递业务量位列全国前50位,快递业发展对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新修订的《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多项支持行业发展的措施,调整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关内容,针对快递服务质量、寄递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快递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分拨及分拣场所等基础设施用地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设施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快递业务土地使用、快递运营网络建设、快递业务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
下一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将积极开展政策宣贯,以组织实施《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契机,不断巩固全省快递行业发展态势,推进邮政强省建设。
(来源:广东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