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促就业成绩好可优先接政府服务项目

       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各地推动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将纳入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范围。

  在引导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方面,《通知》指出,要发挥不同领域及类别社会组织的专有优势。包括鼓励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设立专职就业岗位;推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服务下沉基层,创造新增就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同时,要推动社会组织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灵活就业岗位,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内就业,并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兼职岗位,加强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零工市场就业服务。

  为支持社会组织持续稳定就业岗位,《通知》提出,相关部门需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如何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就业便利?《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同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搭建业内就业信息平台;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

  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方面,《通知》强调,要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立足公益导向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专业培训,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就业辅导服务。

  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并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