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管理局出台农村寄递物流县级快件处理中心和乡镇快递网点建设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国家邮政局有关“快递进村”工作部署,近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寄递物流县级快件处理中心和乡镇快递网点建设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对县级快件处理中心和乡镇快递网点的选址、场地面积、服务标识、设施设备配置、上墙制度、信息化系统、经营资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选址方面,《指引》明确,县级快件处理中心和乡镇快递网点的设置必须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土地产权或使用权清晰,避免扰民,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快递服务。县级快件处理中心还要求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源,有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处理中心的道路,周边环境满足快件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指引》还强调,县级快件处理中心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安全培训制度,并落实对下属乡镇快递网点的管理。乡镇快递网点应有独立经营场所,负责从镇到村快件运输及投递工作。鼓励县域公共配送中心建设和乡镇共配网点建设,共配应不少于三个品牌。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处理中心和网点实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引导品牌快递企业健全农村寄递物流骨干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