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促消费“38条” 奖补汽车以旧换新 支持外摆促销活动
4月23日,据悉,广州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消费提振年”活动和省、市高质量发展会议部署要求,制定《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16届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促进消费”“提档升级”两个关键词,共提出12个领域38条措施,涵盖商圈打造、品牌引进、汽车以旧换新、住宿餐饮、电商赋能等消费各个领域,其中不少政策直接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开展促消费,直接补贴或以消费券形式让利广大消费者,大力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快速恢复、回暖提升。
新车最高补贴1万
在加强大宗消费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车、家居家装家电消费。
在推动汽车消费上,对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持有广州车辆号牌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且在本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每辆新车分档次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含油电混动)分档次给予综合性补贴措施。
在提振家用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举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在社区布点,倡导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支持企业开展家装专题展,促进行业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开展的“秋季暖居家装节”主题消费场景活动。推动家具定制行业发展,培育壮大家具定制品牌。研究提高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稳妥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支持外摆促销活动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支持外摆促销活动。允许零售、餐饮企业向门店所属街镇提出外摆需求,街镇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的所属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划线明确区域并公示,商家在线内按照镇街指定时间段等要求以餐车、快闪店等方式开展临时外摆,接受镇街日常监督管理。允许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利用自有场地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必要时可依法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并预留20%空间开展公益宣传。
在优化群众性活动审批管理上,对消费促进活动承办者申请3个月内在相同地点举行相同内容的多场次活动(1000人以上),公安机关采取一次性许可的方式对各场次活动准予安全许可。对1000人以下活动,各区指引活动承办者向安全监管单位[辖区派出所或街道(镇)]报告后即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