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应保障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保缴纳


1月19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全国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员群体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国家邮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方案》和《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维护快递员基本劳动权益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基本要求。全系统全行业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快递员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明确方向,准确把握专项行动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严守法律红线,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二是要坚持有序推进,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进步明显、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扎实稳妥推进。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四是要坚持优化机制,企业总部应调整利益分配机制、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保缴纳的可持续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将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情况的评价体系。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切实提升做好快递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系统全行业要把贯彻落实《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快递员权益保障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地方人社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统一工作步调,做到齐头并进,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协调推进。要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实干底气,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色的“试金石”、锤炼工作作风的“练兵场”、提升履职能力的“加油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邮政局机关相关司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快递协会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