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部署开展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推进平安寄递建设,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4月19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督管理司)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4月20日起至10月2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会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部署,邮政业安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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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是寄递安全的基础性制度,是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的根本抓手,也是多年来推进邮政快递业安全发展的创新成果和宝贵经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法律责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当前寄递安全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是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有力保障,也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企业要从六个方面准确把握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一要聚焦实名操作不规范等11个方面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二要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对强化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落实,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完善监管系统等方面的15项整改措施要整治到位。三是要技术创新,鼓励各企业在新建改建分拨中心和增配、更新安检设备时,积极配备使用智能安检设备,推进邮件快件安检技术不断进步,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四要提升服务,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实名收寄便利性。五要严格执法,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检查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为。六要夯实基础,各企业要加大安检设备配备力度,加快完善配套标准规范,规范寄递协议用户安全管理。

会议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全网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内部管理。要认真对照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地本企业需要整改的问题、需要落实的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资源共享、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合力。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邮政业安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分管局领导,市场监管处、省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同志,各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分管寄递安全副总裁及安全总监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