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广东省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2025年度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审批同意,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219日至1223日,共5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邮政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联系人:彭艳,电话:020-83176126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5楼,邮编:510030。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41219


附件1:2025年广东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2025年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