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全国交通违章代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协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的作用,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特开发全国交通违章代理系统(以下简称代缴网),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代缴网”,域名为http://www.kuaichabar.com/agent,是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全国交通违章代理窗口,也是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为会员提供便捷服务的主要窗口。

    第三条: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代缴网”是全国交通违章代办的平台,主要设有交通违法业务办理等栏目。

    第四条:协会“代缴网”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按照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统筹管理网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秘书处是协会“代缴网”的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统一操作和管理,维护监督网站的日常运行,确保信息内容的安全性和秘密性。

    第六条: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秘书处做好协会“代缴网”的运行工作,并积极动员行业内单位或个人自愿参与,归口管理。如需开设分支端口用户,须报我会审批。

    第七条: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托专人支撑网站的技术实现、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章  信息查询与处理

    第八条:协会“代缴网”信息内容是指可供具备资质权限的社会公众查询和浏览违章业务查询、违章办理等信息。

    第九条: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代缴网”系统实行自愿加入。加入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全国交通违章代理系统用户申请登记表》,经秘书处审批后获得相应的系统使用权限。

    第十条:获得系统使用权限的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系统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肆意开设分支端口用户的,一经发现,取消系统使用操作权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