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执行协会《章程》,并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开展工作。
二、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理事会及会长布置的任务,并对其负责。
四、经会长或理事会授权,代表会长行使会长职责(事后须向会长汇报)。
五、协助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六、协助会长检查、督促和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
七、协助会长组织、召集对外交流工作。
八、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